――业务部门专项例会
根据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在省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并按照担保公司董事长王治平的相关指示,2018年6月4日上午,在我司潘中连副总及市场总监李勃的召集与主持下,业务一二部部长陈风及蒋伟以及业务一二部全体项目经理参加了部门专项例会。主要目的是,带领各项目经理深入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
潘总传达省财政厅及公司关于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具体内容的相关要求。并对具体学习和相关解读做了部署安排,希望项目经理在会后认真阅读该司法解释及条例,并加以熟悉和理解。
陈部长带领大家一起学习《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相关知识
蒋伟部长带领大家一起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法律法规。
李总为大家深入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细则,并针对该司法解释对各项目经理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各项目经理应提高主动学习意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对相关知识的了解;
2、做为金融行业从业人员,各项目经理应提高自身管理,洁身自律,不参与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并做好身边家人及朋友的表率;
3、做好传播意识,向客户传达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醒客户注意防范相关非法集资行为,若客户有参与,因及时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