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金基本情况
海口市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规模2亿元,海口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管理人。基金主要投向海口市知识产权密集型以及海南省工业和信息产业领域的项目,主要包括互联网、工业、通信业、信息业、农副产品加工、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油气化工等行业,同时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绿色低碳、海洋经济等产业。
二、基金托管银行的申请资格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在五年以上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并在海南省设有常驻机构;
(二)具有私募基金托管资质,具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经验;
(三)未有因基金托管业务遭受行政主管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三、托管银行服务内容
(一)按照托管协议开立基金托管专户,并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管理该基金托管专户;同时,在托管银行开立基金的基本账户和募集账户;
(二)按照托管协议要求,负责基金资金拨付、日常监控和清算,并定期向基金管理公司报告资金运作情况;
(三)对托管基金的资产、负债等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复核管理人计算的托管财产财务数据;
(四)对托管基金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托管报告;
(五)对被投资企业需支付投资收益的情况进行监督,未按照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投资收益的,向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报告;对被投资企业发生破产清算情况的,对清算小组向基金管理公司支付清算财产的情况进行监督;
(六)建立投资项目台账,保管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等相关资料;
(七)向基金推荐优质、成长性较好的项目;
(八)在充分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条件下,制定专项基金闲置资金投资方案;
(九)在符合银行信贷政策的条件下,对基金投资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十)按有关规定和协议要求,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供托管财产的相关资料;
(十一)制定托管资金风险防控方案,切实防范风险;
(十二)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要求。
四、基金托管银行的申请材料
申报银行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材料,加盖单位印章并按照顺序编排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后装入密封袋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申报银行单位公章,封套写明项目名称及申请人名称。
1.符合本公告第二条申请资格要求的承诺函和相应证明文件(所提交证明文件应全面、清晰地反映初步评审表所列内容,详见附件1);
2.申请报告;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监会)核准的基金托管资格证书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机构法定代表人无法在报价函上签章,请提供);
6.综合评分标准文件中需要提供的具体证明资料(所提交证明资料应全面、清晰地反映综合评分标准所列内容,详见附件2);
7.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经验的案例介绍;
8.基金托管协议、募集户协议及相关合同文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报价函;
1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2.申请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邀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文件,邀标人不予受理。
五、选聘事项及流程
本次选聘采用内部议标,公开征集的方式。具体选聘流程为:
(一)公开发布选聘方案公告;
(二)申请人自发布选聘方案公告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报送有关申请资料;
(三)评标小组按《基金托管银行选聘初步评审表》(附件1)对申请人进行初审,确定进入综合评审的申请人,对不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要求或未提供符合本公告第二条申请资格要求的承诺函和相应证明文件的申请人,视为不具备申请资格,不通过初审;
(四)评标小组对进入综合评审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各申请人评选分数,根据评选分数(算数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序形成三名候选人,中标结果经呈报审批后确定中标人,原则上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五)通过官方网站等公开渠道对选聘托管银行的结果进行公告,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
(六)与托管银行签订托管协议,开展托管业务。
六、申请时间和申报方式
选聘所需相关材料(一式5份)请于2021年11月30日18:00前报送至海口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文华东路9号
七、保密要求
为保护本公司合法权利,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请贵行勿将本函中涉及的相关材料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海口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3日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