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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选聘公告

来源: 海口金控 发布时间:2021-06-11浏览次数:
      海口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是海口市国资委下属重点国企,以打造区域性新型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核心目标,直接或间接控股设立了海口市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海口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子公司(含一家合伙制企业)。公司依托传统担保主业,一年可为400家以上中小微企业提供20亿元的融资和担保,其中传统担保主业在全省30家持证担保公司中占有30%以上的市场份额,业绩一直稳居全省同业首位。

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为筹划新领域、新模式,提高公司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我司报经海口市国资委同意,现决定按照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有关要求,面向社会市场化选聘善经营、会管理、勤勉尽责、忠诚担当、干事创业的优秀人才加盟。

一、选聘职位

公司总经理1名。

二、任期规定

职业经理人任期原则上为3年,与公司经营班子任期一致。鉴于本届经营班子剩余任期不足一年,本次选聘人选任期至下届经营班子任期届满,即2024年12月31日,其中试用期6个月。

三、年薪标准

年薪100万元(基础年薪+绩效年薪)。

另享受任期激励(含项目跟投分红、单项奖励以及超额利润分享等中长期激励),以及“六险一金”等待遇。

四、岗位职责

(一)全面主持公司业务开展及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制订和实施公司年度发展计划及方案,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和任务。

(二)整合资源,从集团层面统筹推动合作关系搭建和维护,重点推进公司现有传统类金融业务之外的新业务拓展和新平台建设,实现公司业绩增长。

(三)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

(四)建立健全公司统一、高效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优化完善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做好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工作。

五、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认同公司发展理念和战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过硬的专业素质。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与相关行业、专业情况,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有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与突发事件的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及市场竞争意识。

3.注重业绩导向。以往在同类岗位上取得过优良的工作业绩,在所处行业或相关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和认可度。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职业信用,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任职要求

1.硕士及以上学历,或泰晤士(THE)高等教育中国内地大学排名前10名高校本科学历,跨学科背景优先。

2.具有5年以上银行或证券、基金、投资等相关业务管理经验,具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熟悉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保理、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等金融业态,具备丰富的项目实操和管理经验。

3.具有同层级(或相当于同层级)岗位任职经历,或在下一级别岗位上任职达到3年以上。

4.熟悉国内外资本市场,有较广泛的信息渠道和合作资源。

5.年龄45周岁以下(含,1975年12月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出现严重亏损,或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2.有违法或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按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六、业绩目标及考核要求

公司与职业经理人签订《聘任合同》,协商《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业绩目标及考核规定,以实现业绩增量为核心,主要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业务量、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质量、净资产收益率以及重点工作目标等,具体目标值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报海口市国资委备案。

年薪考核及兑现办法按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暂行办法》《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出现考核不达标、违法违纪等禁止性行为,以及不适合继续聘任的其他情形的,按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聘用协议》的约定严格执行退出规定。

七、选聘程序

(一)制定选聘工作方案报海口市国资委批准(已完成)。

(二)发布选聘公告。本公告在公司网站()以及海南人才在线门户网站(job.hainan.net)上刊登。

(三)接受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相关单位、个人推荐等方式,接受公开报名。简历投递截止时间:原报名日期为10天,截止至2021年6月11日,现因故延长10日,截止至2021年6月21日。

(四)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员。

(五)组织选聘测试:采取面试、笔试、专家评审答辩等方式进行。

(六)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能力、业绩和廉洁从业情况。

(七)确定拟聘任人选,公司董事会与拟聘任人选协商《工作目标责任书》约定的业绩目标及主要条款。

(八)确定聘任人选。经公司党委会、董事会按程序研究后提出拟聘意见报海口市国资委审批。

(九)办理聘用手续。公司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双方签订《聘任协议》和《工作目标责任书》并报海口市国资委备案。

八、联系方式 

应聘者投递简历至公司邮箱,或报送至公司职业经理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68502308,68502318;

13138910936李茜;

18724672897马国新;

邮箱:[email protected]

竭诚欢迎优秀人士加盟共创共赢!

特此公告

 

海口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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