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对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决策部署,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在全面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中扛起市属国企的责任担当,结合我市国资国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用足用活自由贸易港政策,充分发挥市属国企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片区综合开发、城市公共服务、基本民生保障等四个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市属国企聚集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三大产业,积极参与自由贸易港建设;强化国资国企改革,通过横向联合纵向整合,做大做强优市属国企,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二、主要目标及具体措施
(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第(七)“大力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夯实实体经济基础,增强产业竞争力”。《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决定》第5条“把握好海南的优势和特色,聚焦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目标一:聚集旅游产业。以加快建设全域旅游示范省、打造海南国际旅游岛为目标,依托海南宜人的自然环境,有效整合旅游资源,打造旅游精品、提升服务品质、带动相关产业,促进旅游产业全面升级。
具体措施:
(1)加快海口市国家帆船公共码头陆域配套建设,发展以帆船帆板运动体验、培训和赛事、国际船艇展售、海上观光和休闲娱乐等综合性的滨海旅游。(责任单位:海旅集团;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大力发展滨江滨海旅游项目,加快推进海口湾畅通工程建设,策划海口湾、海甸溪和南渡江滨水旅游路线及旅游产品。(责任单位:海旅集团;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在海口市国家帆船公共码头、海口湾演艺中心、假日海滩旅游区、白沙门公园、海口骑楼老街举办一系列“聚人气、创效益”且有影响力的系列文旅和赛事活动,全面打造“吃住行游购娱”消费链条。(责任单位:海旅集团;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目标二:聚集现代服务业。
有效整合存量金融资产,构建全产业链金融服务体系,为自由贸易港建设补齐市属国企金融短板。充分利用好自由贸易港会展免税政策,大力拓展会展业务,打造自主会展品牌。
具体措施:
(1)有效整合存量金融资产,逐步发展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股权投资、基金等金融业务。(责任单位:市金控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积极参与海南国际清算所、金融租赁公司设立。(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市金控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发起设立海口重点产业基金,探索成立公募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责任单位:市金控公司、海投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4)利用现有国际会展中心等场馆,以及海口作为省会城市的优势,开展国际展会及产品销售一条龙服务,联动促进赛事、演艺等业务,探索展会多元化增值服务模式,打造自主会展品牌。(责任单位:海旅集团;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引进国内外高端医疗资源,与知名医院组建联合体等方式,组建高端医疗联合体,重点发展医疗美容、休闲康复、健康养生等领域。(责任单位:市医投公司;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目标三:聚集高新技术产业。
基于自身禀赋,精准定位海洋、现代农业、航空等高新技术产业。其中,依托海南热带特色农业资源,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农业生产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发挥国有资本引导作用,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布局和孵化。
具体措施:
(1)通过参股投资,积极参与飞机维修、大唐海口天然气发电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城建集团、市能源集团;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发挥国企引领作用,聚焦产业振兴,培育和孵化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产业,力争在未来三年内打造3-5个特色高效农业。(责任单位:市统发公司、市三江发控;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通过参股投资,引导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到园区落户。(责任单位:各企业;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决定》第4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本监管的制度集成创新”。
目标:深化国企改革,通过横向联合纵向整合,做大做强优市属国企,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强化国资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具体措施:
1、修改完善国资监管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激发市属国企活力,提升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国资委法规科;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建立外部董事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责任单位:市国资委深改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3、建立完善信息化国资监管平台,强化监管,有效防范风险。(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办公室;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4、重组整合市属国企,2020年底前出台《海口市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规划方案》;2021年前完成重组整合,将15家市属国企重组整合为9家。(责任单位:市国资委深改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5、选取市金控公司在集团层面、选取市城建集团下属的监理公司和公交集团的维修板块在二级企业层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城建集团、市公交集团、市金控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6、在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市属二级企业全面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责任单位:各相关企业;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7、选择业务能力突出的市属国有企业市水务集团、市城投公司、市城建集团作为试点,改组组建三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逐步实现主业归核、资产归集、产业归位。(责任单位:市水务集团、市城投公司、市城建集团;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8、在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基础上,整合国资内部资源,组建安置房建设平台、施工总承包平台、水产业运营平台。(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市城建集团、市水务集团;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三)《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第13条、《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决定》第4条“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人员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
目标:争取到2020年底前,一家市属二级企业法定代表人由符合条件的境外人员担任。
具体措施:
(1)探索建立市属国企领导人员(境外人员)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国资委人事科;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选取合适的市属二级企业开展符合条件的境外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试点。(市国资委人事科;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四)拓宽贯通国企融资渠道,为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目标一:组织构建供应链金融体系。
具体措施:
(1)借助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合资成立供应链金融公司,瞄准境内外市场,满足自由贸易港日渐增长的贸易融资配套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市金控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逐步探索建立绿色金融、科技金融体系。(责任单位:市金控公司;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目标二:组织有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基金等融资产品。
具体措施:
(1)通过实体运营盈利及政府优质经营性资产注入,使市水务集团、市城投公司等市属国企信用评价达到AA或以上等级,并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基金等融资产品等方式获得融资,并投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务集团、市城投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支持市水务集团发行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ABS、专项债,筹集资金投资建设供水厂和污水处理厂。(责任单位:市水务集团;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支持市城投公司发行项目投资收益债,筹集资金投资建设安居性住房。(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支持有条件的市属国企,逐步探索境外发行公司债券、基金等融资产品。(责任单位:各相关企业;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目标三:组织有条件的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具体措施:
(1)支持有条件的市属国企,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进行融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各相关企业;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支持市属国企参股的海南新世通药业和海南全星药业上市的培育,争取尽快在创业板或境外上市。(责任单位:市国资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五)不断提高民生保障服务水平,扛起市属国企在自由贸易港建设中的责任担当
目标一:不断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具体措施:
(1)积极推进绿色公交行动,逐步实现公交营运车辆清洁能源化100%。(责任单位:市公交集团;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创新运营服务模式,拓展定制公交、假日公交、通勤公交等特色公交服务,满足市民、游客差异化、个性化的公交出行需求。(责任单位:市公交集团;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推进公交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突出公交服务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积极打造市民、游客信赖的公交运营服务商。(责任单位:市公交集团;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目标二:不断提高供水保障能力。
具体措施:
(1)积极筹建国家级实验室、水质监测国家站,构建“从源头到龙头”的水质检测技术体系。(责任单位:市水务集团;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2)积极推进永庄水厂三期扩建、永庄第二水厂工程、江东新区高品质饮用水厂及配套管网等项目建设,提高供水保障能力(预期每日增加30万吨)。(责任单位:市水务集团;完成时间:2022年12月)
(3)积极推进丁村、长堤路、美安、滨江西、空港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预计每日增加20万吨)。(责任单位:市水务集团;完成时间:2022年12月)
目标三:不断提高菜篮子“保供稳价”能力。
具体措施:
(1)探索建设2000吨应急储备、1个A级定点生猪和三鸟屠宰场。(责任单位:市菜篮子集团;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2)推进三江现代菜篮子产业示范园、5个公益性农贸市场建设。(责任单位:市三江发控、市国资公司;完成时间:2022年12月)
(3)以自由贸易港建设为契机,以供给侧为主线,积极搭建互联网+一站式采配平台。(责任单位:市菜篮子集团;完成时间:2022年12月)
(4)通过产供销三级流通冷链物流仓储系统、国际特色农产品自由贸易交易区、农产品集散市场,实现“保供稳价”,为自由贸易港建设护航。(责任单位:市菜篮子集团;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六)加大央企引进力度,助推自由贸易港建设
目标:积极帮助协调解决落地央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更多央企落户海口,力争2020-2022年实现央企在我市新设子公司不少于45家以及海口江东新区总部经济区建设总部基地央企总数不少于18家。
具体措施:
(1)积极参加面向央企举办的专场政策宣讲活动,主动上门向央企提供自由贸易港政策解读和政策落地方面的服务。(责任单位:市国资委招商办;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2)充分利用“海招网”等网络招商平台做好央企线上招商工作。(责任单位:市国资委招商办;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3)通过央企在海外的企业平台,帮助宣传海口特别是宣传江东新区,扩大海口的影响力,吸引外资投资。(责任单位:市国资委招商办;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委机关、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自由贸易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为中心工作来抓。
(二)加强组织领导。委机关、各企业要切实增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委机关、各企业要成立工作机构,研究制定落实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要强化责任担当,形成工作合力,有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三)加大学习培训力度。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学习,使广大干部学深悟透海南自由贸易港有关政策;针对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组织专题培训,提升广大干部能力水平。